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:关于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

各学院(部):

根据国家和省委有关文件要求、学校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,经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条件

1.符合《普通高等学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暂行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和《华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管理暂行规定》的规定;

2.绩点排名前百分之二十的本科生(基础教育学院为前百分之三十);

3.能够在配合学院教学、科研的前提下完成拟选专业硕士学习任务。

二、推荐免试攻读的程序

1.推荐学生在11月2日-11月11日期间向所在学院报名,学院审核后,报送至研究生处,以纸质材料方式提交。

2.研究生处按照省委教育工委下达的推荐人数名单,将学校推荐名额内的申请报送省教育厅,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推荐名单进行审核,学校将被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的名单公示,并报送各相关部门。

3.本次报名推荐各学院按照学校的报名推荐名额配比参照如下:

学院名额分配比例拟推荐人数
文学与传媒学院17.36%26
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18.02%27
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15.69%24
数学科学学院13.36%20
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12.03%18
化学化工学院9.37%14
地理科学学院9.17%14
生态环境学院5.41%8

请各学院根据以上配比及拟推荐人数情况进行推荐和确认,研究生处将提醒院系注意人数限制,推荐过程中未严格执行相应规定、未按照各学院确定的招生方案选取研究生,发现后处理结果将由研究生处负责。

三、注意事项

1.万一推免名额设定总体缺口,研究生处得依据规定重新调剂数量。如有余缺,可以进行调剂。

2.研究生处将严格按照上述工作方案开展推免工作,确保推荐人选质量和数量合理、公正、公平。

研究生处

2021年10月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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