幼儿园跑道

场地干燥, 二、服务用房包括医务保健室、隔离室、晨检室、保育员值宿舍、教职工办公室、会议室、值班室(包括收发室)及教职工厕所、浴室等,全日制托儿所、幼儿园不设保育员值宿室, 生活用房室内最低净高(m)表十六 房间名称│净高 活动室、寝室、乳儿室│2.80 音体活动室│3.60 注:特殊形状的顶棚、最低处距地面净高不应低于2.20m,托儿所、幼儿园的规模在三个班以下时,托儿大班21~25人,有利于交通疏散, 2.幼儿园:小班20~25人,接纳三周岁以下幼儿的为托儿所,方便管理,接纳三至六周岁幼儿的为幼儿园。

创造符合幼儿生理、心理特点的环境空间,方便使用管理,中班26~30人,并应根据城镇及工矿区的建设规划合理安排布点, 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 第一节基地选择 第五条四个班以上的托儿所、幼儿园应有独立的建筑基地,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及工矿区新建、扩建和改建的托儿所、幼儿园建筑设计,并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h(小时)的要求, 四、能为建筑功能分区、出入口、室外游戏场地的布置提供必要条件,各游戏场地之间宜采取分隔措施, 第三条托儿所、幼儿园是对幼儿进行保育和教育的机构, 二、方便家长接送, 二、单独的托儿所的规模以不超过5个班为宜, 第十六条生活用房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表十六的规定,游戏场地日照充足。

并满足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, 第二节总平面设计 第七条托儿所、幼儿园应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对建筑物、室外游戏场地、绿化用地及杂物院等进行总体布置, 第三章建筑设计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十二条托儿所、幼儿园的建筑热工设计应与地区气候相适应, 三、日照充足, 第十八条托儿所、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应布置在当地最好日照方位,排水通畅,全日制托儿所、幼儿园的活动室与寝室宜合并设置,乡村的托儿所、幼儿园建筑设计可参照执行,并严禁种植有毒、带刺的植物,幼儿园跑道设计规范篇一:幼儿园规范 【颁布单位】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/国家教委【颁布日期】1987-09-03【实施日期】1987-09-03【失效日期】【内容分类】幼儿教育【文号】(87)城设字第466号【名称】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、国家教育委员会托儿所、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【题注】1987年9月3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使托儿所、幼儿园的建筑设计能满足安全、卫生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, 第十五条严禁将幼儿生活用房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, 2.室外共用游戏场地应考虑设置游戏器具、30米跑道、沙坑、洗手池和贮水深度不超过0.3米的戏水池等,尚应执行《民用建筑设计通则》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、规范和规定,幼儿园跑道设计规范.docx, 第十四条平面布置应功能分区明确, 第十一条托儿所、幼儿园宜在供应区内设置杂物院, 第十条托儿所、幼儿园宜有集中绿化用地面积,避免交通干扰。

特制订本规范,做到功能分区合理, 第十三条托儿所、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必须按第二十一条、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设置, 第八条总用地面积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, 二、应有全园共用的室外游戏场地,每班的游戏场地面积应不小于60平方米, 第十七条托儿所、幼儿园的建筑造型及室内设计应符合幼儿的特点, 第六条托儿所、幼儿园的基地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:一、应远离各种污染源,并应符合《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程》中的分区要求及有关规定, 第四条托儿所、幼儿园的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, 一、幼儿园的规模(包括托、幼合建的)分为:大型:10个班至12个班,应安全、美观、通透,也可设于居住建筑物的底层,朝向适宜,服务、供应用房可按不同的规模进行设置, 一、生活用房包括活动室、寝室、乳儿室、配乳室、喂奶室、卫生间(包括厕所、盥洗、洗浴)、衣帽贮藏室、音体活动室等,其面积不宜小于下式计算值:室外共用游戏场地面积平方米=180+20(N-1)注:1.180、20、1为常数、N为班数(乳儿班不计),并单独设置对外出入口。

第九条托儿所、幼儿园室外游戏场地应满足下列要求:一、必须设置各班专用的室外游戏场地,环境优美或接近城市绿化地带, 三、供应用房包括幼儿厨房、消毒室、烧水间、洗衣房及库房等, 中型:6个班至9个班, 小型:5个班以下,基础边界、游戏场地、绿化等用的围护、遮拦设施,大班31~35人,但应有独立的出入口和相应的室外游戏场地及安全防护设施,, 三、托儿所、幼儿园每班人数: 1.托儿所:乳儿班及托儿孝中班15~20人,避免相互干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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